6月28日,川投電力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謝麗主持召開2024年度第二次“1+6”大監督機制聯席會議,財務部、審計法務部、紀檢工作部、安全環保部、生產技術部、董監事會承辦部門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上,全體人員共同學習了《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各部門匯報監督工作開展情況以及上次會議整改落實情況,對工作中發現的廉潔、作風、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力等方面分析研判重點問題和重大風險,提出下一步改進措施。
謝麗就“1+6”大監督機制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完善監督工作的評估機制。通過對監督工作的整體執行情況、問題整改情況、生產運營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大監督工作組要及時分析監督工作的成效和不足之處,同時,要學習先進監督模式和方法,充分借鑒同行業同類型、兄弟單位等的先進經驗,推動監督工作的持續改進和完善。二是聯動提高監督的質量效率。大監督工作涵蓋公司內部各個部門和層級,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決策的合規性與公正性,投資決策的風險評估與回報分析,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規性,資金使用的規范與效率等,董事會、股東會的承辦部門及各部門、各電廠要與大監督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密切配合,主動提供相關信息予以支持和配合。監督人員要對公司經營狀況、財務狀況、資產運作、內部控制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建議。三是強化監督結果的有效運用。監督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向黨委會、總辦會等通報監督結果,對于工作中發現的廉潔、作風、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力等問題,及時溝通落實整改,對不作為、假作為、亂作為等行為要嚴肅追責問責,確保監督工作形成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