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受公司總經理、田灣河梯級水電站工程安委會主任孫志祥委托,公司總工程師、田灣河梯級水電站工程安委會副主任唐劍虹在公司辦公樓二會議室主持召開了田灣河流域梯級水電站工程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會。公司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各參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學習了溫家寶總理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93號令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下稱《條例》)。中水五局田灣河施工局、中水三局仁宗海施工局、葛洲壩集團公司田灣河施工項目部、安蓉公司田灣河施工項目部的代表分別就“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宣傳、組織情況和承建標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作了介紹。會議總結了“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前期開展情況,安排了近期田灣河水電站工程安全生產和宣傳工作。
會議指出,田灣河水電建設的安全生產形勢復雜,不容樂觀。目前正是田灣河水電建設的沖刺階段,工期緊、任務重,對安全教育和培訓要落實到一線施工隊伍的人員上,這樣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安全、有序的生產,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會議要求,參建單位在安全生產認識上要高度重視,要有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安全工作計劃。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相關操作規程,充分吸取水電工程建設中的安全事故教訓,及時排查并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上,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履行相應的職責。
田灣河梯級水電站工程安委會副主任、公司副總經理劉鳳鳴在講話中指出:通過學習《條例》,我認為主要內容有兩個方面,一是作為項目建設及管理單位和管理者是否履行了安全生產管理職能,否則就會受到處罰;二是事故發生后是否做到了不瞞報、漏報,要及時上報。這就是《條例》的關鍵詞。在具體的工作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要落到最基層,安全投入一定要投足、投到位、投及時。
田灣河流域梯級水電站工程安委會副主任、公司總工程師唐劍虹在會上強調;要加強對泥石流、雷擊等自然災害的預防工作,做好重點自然保護區內森林防火,落實火工材料管理、防洪度汛等專項檢查工作;要加大對“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宣傳和投入;發生事故絕不能拖報、瞞報,要按照《條例》嚴格履行責任,為順利完成既定的發電目標做好有力保證。